关于开展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相欣余发布时间:2017-05-08浏览次数:70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111”引才工程,现征集我校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在不改变市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围绕黄岛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和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引进我校所需的各领域高层次人才尤其是急需紧缺人才,为黄岛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征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人员,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经相关部门已认定的顶尖人才。

2、主持或参与过国内外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资本运营经验的专家或科技带头人。

3、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的科研技术骨干。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具有较好市场潜力,能够进行成果转化、有望取得较大效益的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

5、在产业发展、科技攻关、技术进步等方面具有较强研发能力、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一技之长,能够发挥领军作用和团队核心作用的优秀人才。

6、其它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二、征集条件

(一)引才方式

1、合作引才。我校或以项目为依托,或进行技术合作,与市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签订协议,委托开展共建平台、技术创新、技术推广、项目(课题)研究、产品研发、市场开发、人才培养等工作;或通过与市外用人单位签订整体合作协议的方式,吸引其轮流选派本单位优秀人才,集中、定向、定期为黄岛区相关用人单位提供对口人才智力支援。

2、兼职引才。我校通过签订协议,以特聘兼职的方式,聘请市外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技术顾问、特聘教授、首席专家等开展工作;或通过聘请旅居青岛市休养度假的“候鸟型人才”在青开展服务的方式,吸引其提供科学研究、课题攻关、课程讲授、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艺改造、项目开发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3、退休返聘。通过返聘已经退休的市外人才来青工作的方式,吸引其提供科学研究、课题攻关、课程讲授、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艺改造、项目开发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二)其他条件

用人单位需明确引才的方式,并与拟引进人才就聘用时限、工作岗位、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任务、成果使用,以及工作、生活条件待遇等事宜达成意向性协议。用人单位须与柔性引进人才签订正式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原则上每年在青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月。

三、人才申报、认定

各推荐单位需提交以下推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人才身份证明;(2)学历和学位证明;(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正式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协议)或项目合作书等;(5)所获奖项、荣誉等证明材料;(6)引进人才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

四、后续工作

此项工作长期有效,各单位将引进人才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xiangxy@upc.edu.cn,其他材料先到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审核,通过后报送到区人社局,各单位推荐的人才经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认定。

五、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 系人:张瑞安

  联系电话:0532-86897515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峨嵋山路396号光谷软件园51号楼205房间

附件:2017年度黄岛区引进人才统计表.xls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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