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2016年上半年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的通知

发布者:相欣余发布时间:2016-07-05浏览次数:4406

2016年上半年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即将启动。学校将对符合申领青岛市住房补贴条件的教职工进行集中申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国内毕业生

1.2012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报到证就业方案为“2012年度”、“2013年度”或“2014年度”“2015年度”且在规定派遣期内来我校工作的毕业生。报到证的报到单位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毕业生户籍已落入本市,且学校已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发放社保卡。  

    3.2016年毕业的国内研究生和2016年来青就业的国外学历研究生于2017年进行补贴申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留学回国毕业生

1.在国()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012年以后来我校工作;

2.毕业生户籍已落入本市,且已交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发放社保卡。

二、补贴标准、期限

(一)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月,硕士研究生400/月。

(二)补贴期限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和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份为准。本次申报有已经满36个月的请注意不要再次申领了,相关单位注意核查,若重复多领,后果个人自负。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提交以下材料:

1.国内毕业生

1)派遣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不能使用扫描件打印,否则银行无法办理银行卡,复印件上须注明单位、地址和个人电话);

3)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学校集体户口无需提供集体户口单页复印件,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非学校集体户口最好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其中的社保卡编号注意农行卡号!)

5)《新开卡模板》(附件5)(地址若填学校地址须具体到房间或办公室号码)。

2.留学回国毕业生

1)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2份(不能使用扫描件打印,否则银行无法办理银行卡,复印件上须注明单位、地址和个人电话);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学校集体户口的无需提供集体户口单页复印件,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非学校集体户口最好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 (其中的社保卡编号注意农行卡号!)

5)《新开卡模板》(附件5)(地址若填学校地址须具体到房间或办公室号码)。

3.各单位人事秘书须认真审核申领人的条件、材料。报送时同时报送以下三个表格:

1)《研究生住房补贴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附件2);

2)《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登记表》电子版(附件3);

3)《学校集体户口登记表》电子版(附件4)。

4)《新开卡模板》电子版(附件5)(地址若填学校地址须具体到房间或办公室号码)。

(二)已申领过研究生住房补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内毕业生:派遣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在人事处的不用准备);留学回国毕业生: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学校集体户口的无需提供集体户口单页复印件,非学校集体户口最好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二级单位报送《研究生住房补贴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附件2)、《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登记表》电子版(附件3)和《学校集体户口登记表》电子版(附件4)。与首次申报人员分开报送。

四、材料报送

请符合申领条件的教职工将相关材料上交所在单位,各单位于2016711日前报送人事处120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xiangxy@upc.edu.cn

个人准备的材料原件夹在一起、复印件夹在一起,放在同一个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姓名、国内毕业生或留学回国毕业生。

五、注意事项

1)国内毕业生必须具有报到证,且时间在201211日之后,单位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同时,毕业证与学位证的日期也须在2012年之后。2012年之前毕业的调入人员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不符合申领条件。

2)留学回国人员特指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博士人员,须具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可不限毕业时间,但须为2012年后来校工作,且取得最后学历之后到2012年期间从未在青岛工作和缴纳社保。

3)申请表填写问题:表头填“2016年”;“生源地”为高考生源地;单位性质为“中央、省驻青单位”;单位注册地“山东东营”;单位联系人“相欣余”;单位联系电话“0532-86983027”;单位意见不填。

4)登记表和汇总表中的“补贴申报起始时间”、“补贴申报截止时间”、“申请补贴数量(月)”:20161月,截止时间为20166月,申请补贴数量为6个月。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6983027


          人事处

                                                                        201675

附件1: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研究生住房补贴汇总表.xls

附件3: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4:学校集体户口登记表.xlsx

附件5:新开卡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