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聘用合同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怡发布时间:2023-11-28浏览次数:3915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聘用合同签订工作,保障学校(甲方)和受聘人员(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签订合同的人员范围

截止20221231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岗位聘用合同》聘期期满的人员,具体名单由人事处通知各单位。

二、基本聘用条件与聘期任务

1.基本聘用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忠于人民教育事业,具备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3)关心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服从工作安排,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作风好;

4)师德师风优良,无师德失范行为;

5)遵守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师生关系行为的规定;

6)廉洁从业且严格遵守相关廉洁纪律。

2.聘期任务

根据不同岗位,分别按学校和各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执行,并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相关要求

1.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学校、二级单位和本人各持一份。其中聘用到二、三级教授岗位的人员和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工作的人员由东营园区负责人作为学校委托代理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他人员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作为学校委托代理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双肩挑”人员分别签订两个岗位的聘用合同;

3.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签字栏填写:聘用到二、三级教授岗位的人员和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聘用合同该栏由校长签字(章),其他人员该栏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章);公章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加盖学校印章;乙方签名必须为本人亲笔签名;签订时间填签订当天日期。

四、签订合同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受聘人员进入“数字石大”,登录学校“e站通服务平台,在服务大厅中选择岗位聘用合同,点击“立即申请”(选择“重新开始”),核对聘用合同中学校统一导入内容,核对完成后提交聘用合同。若有疑议,请联系所在单位。

2.各二级单位组织审核、打印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单位检查和签字;

3.各二级单位组织加盖学校印章;

4.各二级单位统一上交人事处一份;

5.合同存档。

时间安排:聘用合同从1128日开始签订,最迟不得晚于121日完成合同签订,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好时间。

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洪福 

联系方式:86981806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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