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寓调整后给新进教职工、博士后发放租房补贴的纪要》(中石大东纪【2019】14号)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满足申领条件的新进教职工、入站博士后;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由学校提供住宿(周转公寓)的以及当年已享受人才引进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不享受租房补贴。
二、申领标准
1500元/月;补贴最多发放24个月。
三、租房补贴发放办法
1.入住过1号公寓的新进教职工和在站博士后,补贴领取时间段为24 个月减掉入住1号公寓月数。
2.未入住1号公寓且已经领取过补贴的,可按新标准继续领取租房补贴,补贴领取时间段为24个月减掉已领取补贴月数。
3.入住学校周转公寓的,补贴领取时间段为24个月减掉入住学校周转公寓月数。
4.补贴发放政策自2019年8月开始执行。
四、本次申领期限
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请根据入校时间及“租房补贴发放办法”计算后的实际情况填报;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超过24个月)租房补贴政策,例如“博士后在站期间已申领满24个月,出站转任教师岗后不再重复申领”。
五、补贴申领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请填写《租房补贴信息登记表》(附件),经单位汇总后请于11月17日前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送至办公楼1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liuxiaoyi@upc.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