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怡发布时间:2022-07-22浏览次数: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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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22年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吸引集聚海内外博士后及科研团队携带科研创新项目来鲁对接转化,“储备一批、交易一批、转化一批”创新项目,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助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二、赛事主要安排

(一)赛事主要活动。5月至8月开展大赛报名和初赛遴选等工作,9月上旬举办大赛总决赛。9月中下旬举办大赛颁奖典礼,同期举办“大咖话博后论坛”“人才交流与科研成果技术对接活动”。

(二)总决赛及现场活动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三)大赛赛制。大赛分为创新组、创业组、揭榜组三个组别。创新组和创业组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8个专业领域揭榜组不分行业领域。

三、参赛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参赛对象及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创新组、创业组均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参赛,但报名团队的管理或技术核心成员须为博士后(具有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揭榜组报名人员应为具备入站进行博士后研究条件的青年博士或新近来鲁入站的博士后;

2.报名参赛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

3.创新组、创业组的报名参赛人员或团队应按照携带参赛项目的专业领域自行选择组别报名。

(二)参赛项目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创新组:

1.报名参赛项目应为具有较好创新应用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服务模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2.报名参赛项目应具备向单位进行技术、项目转让或与单位开展联合攻关、联合转化的基础,或新近3年内已与单位完成技术、项目转让或联合攻关、联合转化的项目;

3.报名参赛人员或团队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创业组:

1.报名参赛项目应为具有较好创新应用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服务模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2.报名参赛人员或团队拟以参赛项目为核心技术登记注册为初创型企业,或已经注册为企业且注册时间未超过3年;

3.报名参赛人员或团队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已经注册为企业的,应当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创新组、创业组不再接受已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或中国山东(青岛)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中获奖的同一项目参赛。

四、赛事安排

创新组、创业组比赛分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一)报名

大赛官方报名网站为:http://www.qdbsh.com/。海内外博士(后)或团队报名注册时应提交完整材料。自公告发布后,大赛接受报名,73124时截止。

(二)初赛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报名项目专业领域统一组织省外报名项目的初赛;各设区的市分别组织省内报名项目初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推荐参加复赛的项目数量。8月中旬完成。

(三)复赛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线上组织复赛,根据复赛结果,统筹考虑项目对接落地情况,确定进入决赛的项目。8月底前完成。

(四)决赛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用现场或视频路演的形式组织决赛,确定获奖人员与项目名单。9月上旬完成。

五、奖励政策

(一)大赛奖项

创新组、创业组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若干名。金奖奖金20万元,银奖奖金10万元,铜奖奖金5万元,优胜奖奖金1万元。获奖项目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和奖杯,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省内获奖博士后同时给予通报表扬。

(二)获奖支持

1.政策支持。对获得金银奖的博士后,直接颁发“山东惠才卡”,提供全省29项绿色通道服务。对获得铜奖的博士后,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2.宣传推广。通过大赛平台、赛后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展示交流、产品对接,提升项目知名度,拓宽发展渠道。

3.落地扶持。对报名参赛的项目,委托专业机构持续跟进,提供项目成果价值评估、洽谈对接、交易登记和投融资服务等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根据创业意向协助落实省内落地区域,并在土地使用、办公场地补助、厂房建设、项目投资、政府基金支持等方面提供“一揽子”支持政策。

六、注意事项

(一)大赛不对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赛人员提交项目不得抄袭、盗用或有知识产权纠纷。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金,相关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人事处

2022722

  

附件1:创新组.docx

附件2:创业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