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怡发布时间:2022-07-01浏览次数:179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39号),现就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我省高等学校现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  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  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2.参加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 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第()款、第()款、第()款和第()款第14项中规定的条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所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第()款、第()款、第()款和第()款第134项中规定的条件。

二、认定程序

()个人体检

77日前,各位参加本次认定的教师,请自行前往校医院参加体检。校医院体检时间为周一、周四上午(7:30开始,抽血须在在9:00前完成)。体检人员空腹且携带《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体检表上粘贴照片需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由各学院,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办公楼1204房间。

()申报核验

77日—14日,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核验。网上具体操作办法请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流程V1》(附件4)。

1.身份核验。申请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员进行实名核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验不通过的,须申请人工核验。

2.学历学位核验。申请人员填写最高学历证书编号。其中,以本科学历申请免面试的人员填写本科学历证书编号,以博士学位申请免面试的人员填写博士学位证书编号。核验不通过的,须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申请人工核验。国()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3.普通话证书核验。申请人员填写普通话水平证书编号。核验不通过的,须上传普通话水平证书扫描件,申请人工核验。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无需填写。

4.完善信息。申请人员按照教师资格网提示完成个人事项承诺,填写任教学科、个人简历等信息。

注意: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系统所填任教学科完全一致,个人照片应与面试系统照片同版(白底),不一致的不予通过;学习经历从高中起填。

()高校审核

77日—15日,学校对本校申请人员网报信息进行审核。

(四)省级复审认定

716日—720日,省厅对申请人员网报信息进行复审。

三、证书补发换发工作

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工作与认定工作同步进行。详细操作步骤见《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附件2)。

四、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各单位需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各环节的管理,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对于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的,坚持“一票否决”。严格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进行。

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承担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具体组织工作,要加强认定过程监督和指导。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撤销其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271



附件1: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附件2:《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鲁高师认函〔2022〕9号).pdf


 附件3:换补发申请表.doc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流程(申请人)V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