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座谈会暨全国博士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促进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7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16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
(一)2015年1月1日—2016年5月31日期间进站(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为准),在我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研究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和重大公益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能结合山东的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点,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四)对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和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资助。预计出站时间距离2016年9月30日不足6个月的,或申报的同一个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不得申报。
二、推荐数量
山东省规定我校推荐数量为6人,各设站单位按照1/7推荐,不足7人可推荐1人。
三、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每项资助9万元,二等每项资助6万元,三等每项资助3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1份。除封面外,填写内容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影响匿名评议的信息,否则将不予提交评委。《申请表》使用A4纸双面印制、订书钉左侧装订。
《申请表》pdf电子版1份。电子版只须包括“一、申请人基本情况”至“六、项目经费预算”等6项内容,请务必删除影响匿名评审的《申请表》封面及申报须知。pdf文件按以下格式命名:推荐单位—博士后站(基地)名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例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质学—李明)。
(二)《佐证材料》1份(目录参阅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基地)介绍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以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中“二、曾获得的研究成果”中列出的曾获科研奖励、基金等资助项目的公布文件或证书,本人主持的科研项目公布文件(主持科研项目合同书报送盖章页,参加的科研项目无须提供),学术专著的版权页,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和论文首页,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等。所有材料使用A4纸印制、订书钉左侧装订、页数不超过20页。
(三)《2016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
五、申报时间
请各设站单位于2015年6月8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iangxy@upc.edu.cn,逾期不予受理,学校组织评审通过人选请于6月12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人事处
2016年6月7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2016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