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娄志琪发布时间:2013-01-15浏览次数:30

各教学院部:
  2013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利用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高研”项目)。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重点支持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各项目的具体要求。
  2、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3、学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在校工作三年以上。
  4、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申请者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人员。
  5、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6、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四、申请受理时间及正式申报材料
  “高研”项目申请人于3月1日-15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提出申请,并按照专栏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材料,至迟于3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逾期未能提交者,将不再考虑审核及上报。
  “青骨”项目首批申请人,由学校确定人选后,于3月1日-15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上传电子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五、选拔方式及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国家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本年度将继续推行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的方式。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各单位对拟选派人员的资格及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并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组织专家拟选派人员的研修计划进行评审,并填写《研修计划专家评审意见表》,作为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依据。
  六、项目初选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二级单位填写),推荐人选超过1人的,须在汇总表中标明推荐顺序。
  2、出国申请表。
  3、外语合格证明复印件。
  4、外方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5、《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一份及其证明材料(限“青骨”项目)。
  6、《研修计划专家评审意见表》一份。
  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制定,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后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各教学院部于2013年2月21日前将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zq@upc.edu.cn。
  七、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八、注意事项
  1、鉴于以往邀请函中存在的问题,申请者务必严格按照《申请材料的说明》中邀请函须包括的7项内容准备邀请函,且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2、单位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word文档),同时提供电子版。
  3、“青骨”项目中,申请者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在研)证明材料只能为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书不能作为支撑材料。
  4、鉴于网上申报系统上传附件时延较长,申报人须及时在网上提交申请,便于审核纠错。
  5、鉴于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及不得延期的要求,申报人须确保录取后在有效期内派出。
  九、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部根据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要求, 高度重视教师出国留学的选派工作,鼓励教师优先申报由国家全额资助的“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要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又要做好统筹安排,科学分批次的推选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出国研修人选。

人事处
2013年1月15日

出国申请表.doc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汇总表.xls

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