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青开发[2008]10号)有关规定, 以及《关于做好2012年度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2年度考核范围为第五批、第六批区级拔尖人才和第一批、第二批区级优秀青年人才(详细名单见附1)。
二、考核内容
(一)更新个人信息。请列入考核范围的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如实填写《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2012年度信息表》(附2),对个人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2012年度重点工作总结和2013年度重点计划。
(二)业绩考核。请如实填写《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2012年度业绩明细》(附3),详细填报2012年度承担、完成的各级各类重点课题和科研项目情况,获得主要科研奖励、项目扶持、荣誉称号,取得各类成果、授权专利及发表论文情况等,其中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或省级及以上专业荣誉须重点说明。
三、工作要求
年度考核是加强区级优秀人才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区级优秀人才年度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实人才填写的相关表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盖章确认后,于2013年1月12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zq@upc.edu.cn。
人事处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