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增补和更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为保障今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面向全国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增补新任评审专家。根据通知安排,请各教学院部继续推荐新专家,并对已有专家信息进行核对和更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热心博士后事业,为人正派,做事公正。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专家年龄不超过60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专家年龄不超过55岁。
3、具有正高级职称。对部分二级学科(附件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可推荐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家。
4、优先推荐的专家:院士、学科领域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有两个以上一级学科研究背景;中青年专家(应不少于本单位推荐专家的50%)。
5、我校各博士后流动站现有评审专家无须重复申报。(参见附件3)。
二、增补和更新专家信息的方法及要求
1、新增专家:请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并签字。
2、更新专家信息:需要更新信息的评审专家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更新专家”,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并在线提交。
3、时间安排:
各学院请将本单位新增评审专家推荐表于12月20日前上报至人事处师资办(1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uht@upc.edu.cn。联系电话:86981806。
人事处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