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gan发布时间:2012-11-15浏览次数:32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和高师培训青岛中心的安排,现将2012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后续安排和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参加考试人员相互转告并予以重视。

  一、参加范围

  本次考试参加人员限已参加今年8月份省教育厅岗前培训的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及其他岗位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可不参加。

  二、考试安排

  1. 考试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2. 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该合格证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

  3. 考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时间安排如下,考试地点为青岛大学:

上午

8:30—10:00

高等教育学

10:30—12:00

高等教育心理学

下午

13:30—15:00

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

15:30—17:00

大学教学论

  三、其他有关事宜

  1. 由于今年岗前培训未培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请参考人员尽快向往年参考教师借阅教材和讲义,及早做好准备。考试期间请严肃考试纪律。作弊者最高可受三年不准参加岗前培训考试的处分。

  2. 考试期间学校统一安排车辆接送,早上7:00在学校南门外准时出发,下午考试结束后最迟17:30从青岛大学出发返校。当天午餐自理。

  四、关于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说明

  9月份组织的无纸化考试为教育厅人事处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考试通过后发放《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该证用于职称评审;而本次考试为教育厅师范处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发放《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该证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往年两个部门统一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同时发放两个证书,今年分开考试。

  而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要求,除聘任为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以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证要求必须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且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必须提供《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因此本次考试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