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年教师拔尖人才攀登计划”实施办法》(中石大东发[2012]60号)精神,现就2012年度“青年教师拔尖人才攀登计划”的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青年教师拔尖人才建设工程入选者或其他高层次青年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评审程序
攀登计划人选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的方法进行。
1、各教学院(部)教授委员会对申报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评审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重点考察其已有成果、近年来的业绩和今后的发展目标定位。如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向学校推荐人选前,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2、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人选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支持方案;
3、校学术委员会对建议支持方案进行审批,确定初步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
四、管理期目标
攀登计划管理期为4年,在管理期内,计划入选者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入选国家级人才支持计划;
2、以前三名获得国家奖一等奖或前二名获得国家奖二等奖;
3、所指导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4、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
5、以第一名获得政府类省部级奖一等奖;
6、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顶级杂志上发表论文;
7、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管理期内团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团队称号和团队成员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五、申报材料
1、《“青年教师拔尖人才攀登计划”申报书》1份;
2、《推荐“青年教师拔尖人才攀登计划”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5份;
3、《“青年教师拔尖人才攀登计划”人选情况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
4、附件材料一套,附件要包括以下内容并列清目录:(1)学术水平证明;(2)奖励证明;(3)成果证明;(4)科研项目证明;(5)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并装订。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1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q@upc.edu.cn;
2、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