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3-2014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娄志琪发布时间:2012-05-21浏览次数:5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定,经请示教育部批准,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40名青年英语教师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FLTA),赴美国有关高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同时进修英语教学法和美国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课程。现将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应为各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申请时年龄不应超过30岁(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
      3、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4、过去五年内未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5、目前未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
      6、身心健康。
  二、网上报名及申请要求
  请计划申报该项目的教师登录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flta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2年6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室)。有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1。
请注意:2011年已注册账号的申请人,可使用原账号登陆报名系统对申请书等进行修改并提交。详情请发送电子邮件至fulbright.flta@iiebeijing.org咨询。
  三、项目评审程序
  1.2012年7月至8月: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
  2.2012年9月下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在北京参加项目面试;
  3.2012年10月上旬: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4.2013年5月:公布本项目录取人员名单。
  四、本项目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2个月),在美期间的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由美方负担,选修课程的学费由美方接收院校免除。派出时间暂定为2013年8-9月。
  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家属和子女赴美。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政策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六、项目申请过程中,如有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与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联系。电子邮件:fulbright.flta@iiebeijing.org(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不接受电话咨询)。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doc

申请中常见问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