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处函[2012]4号)要求,现就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及名额
高等学校首席专家在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遴选。
我校可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1-2名人选。
二、申报推荐条件
高等学校首席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风正派,治学严谨,有宽广的学术胸怀,师德高尚。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
3、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的学术声望,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首位);
(2)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首位),或获得省级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等奖(首位);
(3)在本专业领域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立或首位);
(4)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著作(独立或首位)。
4、担任教授职务,在所在学校全职工作满5年。
5、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推荐时以近5年(2007年以来)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申报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位次格式用“1/3”形式。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
1、《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份。
2、附件材料1套。包括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并附附件材料目录。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封面用白色亚光纸,装订成册。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一致,保证提供材料和填报情况属实。
(三)时间要求:各推荐单位请于2012年5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q@upc.edu.cn。
五、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要严格推荐范围和申报条件,严格推荐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切实把业绩贡献突出、有科研创新能力的优秀领军人才推荐上来。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