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组办发[2012]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及名额
我校可向山东省申报5名创新人才,省教育厅鼓励高校尽量申报全职引进的创新人才。
二、 专业领域
重点引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新能源和海洋开发及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其研究成果须有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潜力。
三、 申报条件
1、在海外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每年服务时间全职9个月以上(含9个月),兼职3个月以上。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高校、科研院所引进人才,还需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拥有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等。企业引进人才,还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3、申报人回国(来华)时间应为2011年1月1日之后。
4、申报人需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
5、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但不得连续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纸质材料
1、申报书和附件。装订成一本(由人事处审核后再装订),一式两份,附件材料需按下述要求完整提供,附目录并按顺序装订,中间用彩页分隔,目录需要标注页码。申报书填写装订须严格按照申报书封面后《申报须知》的要求整理,《申报书》中第一、二部分主要由申报人填写,不明之处与所在单位协商后确定;第三、四部分主要由所在单位填写,第三部分引进单位基本情况各栏信息具体到申报人所在二级学科。
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包括: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学术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资质、主要学术和社会兼职证书);
(3)任职证明(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4)成果证明(承担项目、获得专利、奖励、发表著作、论文);
(5)合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
(6)合作计划书;
(7)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不需装订,单独提供)。
3、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二)电子材料
申请材料电子版放在单独的文件夹内,文件夹名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近期免冠照片、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其中:申报书正本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申报书”;申报书附件需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按顺序排列,存在一个文件下,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附件”;申报人照片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照片”;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个人信息表”;申报书正本、附件、申报人照片、其它个人信息表均需保存为PDF格式文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情况汇总表”,保存为Excel文件。
以上材料于2012年3月21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图文信息楼12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q@upc.edu.cn。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