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娄志琪发布时间:2012-02-16浏览次数:58

各教学院部:
  201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200人。
  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项目的选拔办法将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请条件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具体条件如下: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2.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具体条件如下: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09年3月20日以后毕业),年龄不超过40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四、外语水平要求
  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原则上也可以申报。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需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的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自2013年起,该项目申请人须达到外语合格条件方能申请。
  五、初选时的申报材料
  1.出国申请表。
  2.外语合格证明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3.外方正式邀请函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4.《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一份及其证明材料;
  初选材料于2月23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人选确定后,将及时通知所在单位。
  六、正式申报方式
  1.申报项目时,既可以选择项目指南中已和基金委有合作协议的学校,也可以为任何本人自己联系的高校或研究机构(如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为国际一流大学,会增加批准率)。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申请表,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拟申请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者,请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正式申报材料须于3月10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项目详细信息请参考《201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出国申请表.doc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