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娄志琪发布时间:2012-02-15浏览次数:60

各教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及我校与基金委签署的协议,2012年度我校将与留学基金委配套资助20名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分3月和9月两批申报,现就2012年首批选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2.学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在校工作三年以上,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申请者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
  4.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二、选派专业及选派类别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应紧密结合本单位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及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确定优先资助对象;优先支持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我校选派类别主要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资助方式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1:1配套,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三、选拔方式及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国家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本年度将继续推行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的方式。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各单位对拟选派人员的资格及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并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组织专家拟选派人员的研修计划进行评审,并填写《研修计划专家评审意见表》,作为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依据。
  四、初选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二级单位填写。
  2.出国申请表。
  3.外语合格证明复印件。
  4.外方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5.《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一份及其证明材料。
  6.《研修计划专家评审意见表》一份。
  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制定,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后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各教学院部于2012年2月21日前将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zq@upc.edu.cn),推荐人选超过1人的,须在汇总表中标明推荐顺序。正式申报时间及需提交的材料待确定人选后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部根据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要求, 高度重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派工作,要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教师申报,又要做好统筹安排,科学分批次的推选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出国研修人选。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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