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对入选200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建设工程”人员进行中期评估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入选者结合所签订《“青年骨干教师建设工程”工作目标书》及建设期内工作业绩,认真、如实填写《“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中期考核评估表》及《考核汇总表》,不得弄虚作假;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明确考核意见并给出考核等级,于2011年9月28日前将上述表格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q@upc.edu.cn。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