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娄志琪发布时间:2011-06-23浏览次数: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女性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决定共同举办第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活动。根据评选活动要求,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领域
  基础科学。包括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以及上述领域的分支学科和交叉学科。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热爱祖国,学风端正,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基础科学和生命科学领域中取得创新性科研成果,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名额及获奖名额  
  我校可向省科协推荐1名候选人。
  全国获奖者不超过10名,其中至少1名在西部地区工作。
  四、工作程序及推荐材料
  (一)各单位须于6月30日前将申报人《第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q@upc.edu.cn;《推荐表》可从附件下载。经学校评审后确定候选人。
  (二)人事处将《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及候选人注册密码》告知候选人,候选人须及时登陆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nkxjj.cast.org.cn,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填写候选人电子材料,包括《第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请于2011年7月5日前上传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三)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材料与书面材料应保持一致。书面材料包括:  
  1.《第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9份。推荐表请勿另附封面。  
  2. 附件材料1套,包括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附以目录并装订成册。
  至迟于2011年7月6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表.doc

女科学家评选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