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者:阳光羽发布时间:2011-06-09浏览次数:13

校属各单位:
  现将2011年度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由所在单位填写考核意见,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见习时间为来校工作之日到2011年6月30日。
  一、转正定级对象:聘用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博士研究生毕业,即可确定相应的中级职务,填写《博士研究生毕业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来校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考核合格,可确定相应的中级职务,填写《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
  四、大学本科毕业,来校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可确定相应的助理级职务,填写《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
  各单位领导审核后,将《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呈报表》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统一送到人事处师资办公室,时间截止到2011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0532-86983027
 
附件: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