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2011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组办发[2011]14号)、《关于深化提升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10〕4号)和《“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实施办法》(鲁组发〔2011〕2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施“泰山学者攀登计划”是加快人才强省建设,培养造就具有世界科研前沿水平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的重要举措,须严格按照《“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推荐。人选要全职在岗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申报书》一式2份,装订要求为:A4纸,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面印刷,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并装订。附件要包括以下内容并列清目录:(1)身份证明(身份证);(2)学术水平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资质、主要学术和社会兼职证书);(3)奖励证明(荣誉、奖励证书);(4)成果证明(专利、产品、代表性论著、论文证明材料);(5)科研项目证明(领导、参与过的主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6)全职在岗证明,提供人事关系证明材料;(7)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电子材料报送要求。请将电子申报材料刻录在一张CD光盘上。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近期免冠照片,均要保存成PDF格式。其中:申报书正本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申报书附件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格式,按类别分别保存,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序号+内容”;申报人照片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照片”。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负责人于4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8391336。邮箱:lzq@upc.edu.cn。
2.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学校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山东省推荐2人。
附件: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申报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