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署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阳光羽发布时间:2009-09-28浏览次数:24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人事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评审原则,强化岗位管理,完善评审程序,严格标准、条件和评审工作纪律,注重工作业绩和贡献;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评议推荐和评审工作接受民主监督,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二、评审范围
  已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六级及以上管理职员。
  三、具体问题说明
  1.晋升教授评审条件过渡问题
  1988年9月1日以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和1992年9月1日以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并经学院和学校认定,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者,可以参加正常评审。过渡评审条件执行到2009年为止。
  2.关于博士后人员职称评审问题
  (1)当年新招聘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其成果和论文符合学校破格条件的,可以申请破格或认定高级职称,不占当年指标。
  (2)在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以优秀成绩通过出站报告答辩的,经本人申请,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占当年指标。
  3.具有海外访学经历等人员职称评审问题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要求,具有海外访学经历1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兼职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在晋升高级职称时,教学工作量可酌减。
  4.同行专家鉴定问题
  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学术论文(著)(第一作者)以及主编的教材等3篇(件)送同行专家鉴定(一式两份)。
  2009年上半年同行专家鉴定结果已达到要求的,本次职称评审可不再鉴定。
  2009年度各二级职改组上报推荐结果后,学校再将申报高级职称的论著送专家鉴定,申报正高级职称的论著须送校外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论著建议有1名校外专家鉴定。当同行专家的鉴定结论出现明显矛盾或结论不明确时,可再增加1名同行专家鉴定。
  同行专家鉴定要遵循师生回避、亲属回避的原则,严禁申报者个人送审。
  5.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审问题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严格按照岗位申报,已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事代理人员,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申报评审。
  6.平转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或因岗位变动申请平转系列者,须提供相关材料报二级职改组初审,经学校审批后由二级职改组评议推荐,学校按相应系列的评审条件评审。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平转到教师系列的须从严掌握。
  7.评审费用
  评审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0〕235号文件规定执行: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60元;委托山东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20元。同行专家鉴定费用为:申报正高级职称400元,副高级职称300元。
  8.服务期问题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继续实行任职后的服务期限制度,按石大东发〔20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
  9.其他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按中石大东发〔2007〕37号、51号、52号、53号及中石大东发〔2008〕8号文件执行。
  四、评审组织与呈报程序
  1.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各二级职改组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及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织,具体负责与实施本职改组的推荐评审工作,并严格执行评审回避制度。教学院部职改组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至少有 3人为非领导职务的专家。
  2.评审工作坚持个人申报、组织考核推荐、单位资格审查、学校和单位组织评审的办法进行。凡申报晋升者,均需向本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坚持公开、公正、合理和综合评价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各二级职改组根据申报者的业绩和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推荐,把政治思想、业务水平、业绩贡献和工作需要结合起来,并进行全面评价。
  4.由各二级职改组负责对申报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必备硬化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人事处复查。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各二级职改组推荐过程中,对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述职报告、教学业绩、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要在本单位公开展评,并组织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一定的范围公开述职答辩并进行民主测评。
  5.由各二级职改组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评议排序推荐,对申报副高、中级职称人员,要在指标限额内评议推荐。对推荐人选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分别排序后报人事处。
  6.申报人的材料和推荐排序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天。在公示期内,对申报参评材料及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应及时反映。学校对反映的问题将责成所在二级职改组核查,并视情节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评审工作中执行的文件
  中石大东发〔2007〕37号、51号、52号、53号及中石大东发〔2008〕8号文件。
  六、工作日程安排
  9月27日,召开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9月28日,召开各二级单位职改组负责人会议,部署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
  9月29日至11月1日,各二级单位传达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精神,组建2009年度职改工作推荐评审组;各二级单位完成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工作,并完成推荐评审工作及公示期;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晋升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工作。
  11月2日至11月5日,各二级单位按时间安排顺序,向人事处报送个人评审材料;各二级单位向学校报送申报晋升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11月6日至11月27日,学校组织晋升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同行专家鉴定工作。
  11月28日至11月29日,召开学校教师和其它系列高级职称高评委下属学科组会议和学校高评委会议;完成送外评审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工作。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在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二级职改组和评审评议推荐组全面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评议和推荐工作。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各级评委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地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附件:
1.关于报送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5.新闻出版总署:http://www.gapp.gov.c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报送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所需表格及附件材料
申报职务类别
所需填写表格代号及份数
附件材料
教师系列
讲师
表1(1份)、表2(1份)、
表14(1份)
以下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统一用浅绿色纸:
1.目录;
2.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表18);
3.学历和学位证书(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4.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
5.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会经统审系列高级须提供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7.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教师系列);
8.从业资格证、高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会经统审系列);
9.从业资格证、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卫生技术系列);
10.成果获奖证书;
11.专利证书;
12.项目合同书;
13.项目验收报告;
14.论文论著(同行专家鉴定的论文在前);
15.SCI、EI、ISTP等收录相关证明。
 
说明:
1.学校职改办只收取附件材料复印件的装订本,材料原件由二级职改组审核。
2.会经统审系列高级职务经学校推荐通过后提交原件。
平转讲师
表1(1份)、表7(1份)、
表15(1份)
教授
表1(1份)、表2(1份)、
表9(30份)、表16(1份)
副教授
平转副教授
破格教授
破格副教授
表1(1份)、表2(1份)、
表10(30份)、表16(1份)、
表20(1份)、表21(1份)
其他系列
中级
表1(1份)、表4(1份)、
表14(1份)
高级(包括自然科学系列研究员、副研究员)
表1(1份)、表4(1份)、
表11(30份)、表17(1份)
平转高级
平转中级
表1(1份)、表7(1份)、
表15(1份)
外送其他系列
体育、文学、艺术及小语种专业教授、副教授
表1(1份)、表3(1份)、
表9(30份)、表16(1份)
正、副研究员(高教管理系列)
表1(1份)、表5(1份)、
表8(3份)、表12(30份)、
表19(1份)
研究馆员
编审
卫生系列高级
会经统审高级
中学高级教师
表1(1份)、表6(1份)、
表8(3份)、表13(30份)、
表19(1份)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报送材料应履行的手续和要求
(一)各二级职改组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组长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各二级职改组按规定时间报送学校人事处。
(二)各二级职改组要填报《2009年中国石油大学推荐晋升高、中级人员基本情况表》和《2009年各二级单位推荐晋升人员汇总表》各1份,并分别报送电子文档。
(三)《评审表》、《一览表》和《简况表》等要求一律打印,由各二级职改组审核、盖章。其中《简况表》由各二级职改组按排序汇总后打印,并报送电子文档。填报的各种表格均可从人事处主页上下载。
(四)申报学校有评审权系列高、中级职称的,由二级职改组作为呈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报至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学校无评审权系列高级职务的,由学校作为呈报单位,委托山东省有关部门相应的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上报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真实;填写与打印材料要正规、整洁;填写时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漏填、漏报、缺页。上报材料中需要复印的一览表,按要求的纸张复印,并在左侧留出装订边;其它没有明确要求的上报材料均用A4纸张复印。
(六)附件材料须装订成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附件封面》统一用浅绿色纸张。
(七)上报材料档案袋必须坚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封面上要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呈报单位、从事专业、晋升方式、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
三、评审材料填表说明
(一)所有字体用宋体,大小要统一。
(二)填写内容主次分明,用编号分清层次。
(三)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四)专业职务系列应按规定填写:“高校教师”、“高教管理研究”、“工程系列”、“实验系列”、“出版系列”、“图书系列”、“卫生系列”、“会计系列”等等。
(五)校内有评审权的申报材料中的“工作单位”、“呈报部门”一律使用法定全称,填二级单位名称;送外评审的申报材料中的“工作单位”、“呈报部门”填写学校全称。
(六)“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符合评审条件要求),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
(七)所有时间填写格式:0000.0。
(八)计算机考试时间及成绩填写格式:200103/合格;全国职称外语时间及级别填写格式:200104A/90。
(九)“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2001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6年,填2001.10/6,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2001.10/3。
(十)“任现职以来近五年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十一)“拟申报教师类型”填写:“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
(十二)“晋升方式”填写:“自然”或“破格”。
(十三)“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利、成果及受奖情况”栏的填写
1.填写任现职以来的获得的专利、成果和受奖情况;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例如:2000.4;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所有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十四)“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与岗位有关的主要论文、著作等”栏的填写
1.填写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情况等;
2.填写发表在正式刊物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学术性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被SCI、EI、ISTP收录的要有检索证明;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例如:2000.4;
4.“级别”填写:国家级、统计源、核心期刊、一般期刊、SCI、EI、ISTP收录等;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6.注明期刊的卷期、专刊、增刊。
(十五)“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利、成果及受奖情况”和“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与岗位有关的主要论文、著作等”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按代表作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
(十六)“任现职以来的教学工作情况”中的授课层次填写:“研究生”、“本科”等;课程性质填写:“必修”、“限选”、“公选”等。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各二级单位评审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安排和地点由人事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