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发布者:展展发布时间:2007-11-28浏览次数:26

校属各单位:
    2007年满三十年教龄的《教师荣誉证书》已办理完毕,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于12月7日前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领取。
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200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