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石大东发[2007]4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编制2007-2008学年培养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遵循“报考的专业或方向与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要求相符;报考的专业或方向与所从事的岗位或从事的专业相符;严格按照本科、硕士、博士三个阶段不同学校的原则报考院校;报考院校一经确认不得变更;报考研究生人数每年控制在职工总数的7%”的原则。确定培养人选,编制培养计划,并进行排序。
二、请各单位按照学科发展规划、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有针对性地编制短期研修培养计划,其中包括短期国内外进修、访问学者、课程进修、高级研修班培训项目等。
三、继续教育培养计划申报有效期为一学年。
四、请各单位于
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