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学校新修订的《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即将公布,现将签署培养协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文件精神,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均须与学校签署培养协议。
2.经学校批准,考取2007级研究生的教职工,请于2007年7月16日,到办公楼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签署培养协议(考取本校的人员,直接到师资办签署协议;考取校外的人员需持通知书到师资办签署协议)。
3.签完协议后,方可办理培养费的支付事宜。
师资办公室
2007年7月13日
各有关人员:
学校新修订的《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即将公布,现将签署培养协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文件精神,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均须与学校签署培养协议。
2.经学校批准,考取2007级研究生的教职工,请于2007年7月16日,到办公楼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签署培养协议(考取本校的人员,直接到师资办签署协议;考取校外的人员需持通知书到师资办签署协议)。
3.签完协议后,方可办理培养费的支付事宜。
师资办公室
200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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