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潇潇发布时间:2007-03-15浏览次数:3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选拔推荐2007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教人司[2007]45号)精神,现就我校人选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其他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被纳入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的优秀年轻学术带头人。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申报材料
  各单位务于2007年3月21日前将推荐人选的下列材料报送到人事处师资办。
  (一)《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1)1份,推荐人选超过2人的按推荐顺序填写,并把电子版发到邮箱:szb@upc.edu.cn ;lzq@upc.edu.cn;
  (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2)1份,并把电子版发到邮箱:szb@upc.edu.cn; lzq@upc.edu.cn;
  (三)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复印件1份。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只接受通过院部办公室申报,个人满足通知要求,也可自己通知院系申报;
  (二)学校学术委员认真审定各院部推荐的人选,遴选出1名候选人,经学校批准后上报教育部。
五、 联系电话:8391336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