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国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我校可向教育部推荐1位候选人。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将立足国内,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特别是近3年获得过国家三大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推荐上来;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确定候选人并正式上报。
五、注意事项
(一) 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数据通过网上申报。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上设有“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管理评审系统”。确定后的候选人正式填报电子材料时应向本单位索要注册密码,以进行候选人网上注册、填写和传输电子材料。
(二)推荐的候选人尽可能不要与有关学术团体推荐的人选重复。
(三)请推荐单位于2007年2月1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书面推荐材料包括:《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十五份;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以内);有关证明材料一份。请勿另附封面。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在中国科协网站下载。
人事处
2007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