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文件
中石大东发〔2006〕109号
关于对2006年度岗位履职进行考核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全校教职工及各单位的工作业绩、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山东省人事厅有关考核工作的要求和《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石大东发〔1996〕6号)及《全员岗位聘任与津贴制度试行办法》(石大东发〔2001〕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度全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职工个人
1.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考核的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位教职工做出评价。
2.民主公开。公开考核时间、范围、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
3.注重实绩。对教职工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其工作实绩。
(二)二级单位
1.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
2.坚持目标责任考核与特色创新考核相结合,实行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3.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便于操作。
二、考核分类
(一)各二级单位对职工个人的考核
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履行本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职能,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原机构或人员有变化的要根据变化情况调整或组建考核领导小组,报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备案。
各二级单位要根据学校指导性意见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细则,按照各类各级人员的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对受聘者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员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0%。考核结果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对超过异议期或匿名举报的,学校不予受理。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工的聘任、奖励、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工资晋升的依据;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按《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石大东发〔1996〕6号)执行并停发其岗位津贴。
3.对各二级、直属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的年度岗位考核,由组织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等次原则上要与所在单位的考核等次相一致,考核结果报学校批准。
(二)学校对二级单位的考核
1.考核工作的领导及部门职责
学校考核委员会对考核工作全过程和最终考核结果具有领导和决定权,人事处制定考核文件并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实施。具体考核观测点和评价办法分别由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组织部督察评价办公室和校办产业及经营管理处负责制定,组织部督察评价办公室和人事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测评结果的统计、上报和反馈。
2.考核分组
学校根据二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不同,对二级单位进行分组考核。
第一组:教学院部。地球资源与信息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体育教学部等13个教学院部。
第二组:机关教辅。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公安(保卫)处,工会,审计处,青岛校区综合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北京办事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老干部处)等12个单位。
第三组:机关教辅。科技处、科技园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资产设备处,校办产业及经营管理处(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青岛校区财务资产办公室,合作发展处,期刊社,规划建设处,青岛校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青岛校区总务办公室等13个单位。
第四组:机关教辅。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研究生院(“211”办公室),学生工作处(部),团委,青岛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武装部、后备军官学院,青岛校区教学科研办公室,工程训练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图书馆,网络及教育技术中心,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学等13个单位。
第五组:校办产业。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版社,教材图书管理供应中心,劳动服务公司,机电装备教学实习总厂,科技开发公司,技术装备服务中心,科技交流中心等8个单位。
对合署工作的单位,考核应包含所有合署的部门或职能。
3.考核的内容
教学院部按照①党政建设及管理;②师资队伍建设;③教学工作;④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⑤学生工作等五项指标考核,具体考核观测点由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负责制定,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
机关教辅按照①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及队伍建设;②工作业绩和工作效率;③管理水平和工作作风;④团结协作精神;⑤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等五项指标考核,具体考核观测点由组织部督察评价办公室负责制定,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
校办产业按照①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及队伍建设;②工作业绩和经济效益;③管理水平和工作作风;④企业规范化建设与发展;⑤安全生产和廉洁节约等五项指标考核,具体考核观测点由校办产业及经营管理处负责制定,考核内容详见附件3。
4.考核的程序
①各二级单位在考核前对照各自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书进行书面总结,并填报《2006年度××单位工作总结简表》;
②召开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会,会议分别由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组织部督察评价办公室和校办产业及经营管理处牵头组织,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多媒体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教学院部汇报时间不超过12分钟,其他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③被考核单位互评和学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价;
④组织部督察评价办公室和人事处负责统计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⑤根据公示情况,由学校行文公布考核结果。
5.考核结果的奖励
对单项排名第一的教学院部学校分别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6万元;机关教辅每组考核列第一、二名的单位,学校给予实有人数500元/人的奖励;校办产业组考核列第一名的单位,给予500元/人的奖励。产业组和其他自负盈亏单位的奖励资金由该单位支付。
三、考核期及考核范围
(一)考核期: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二)考核范围:2006年12月31日前正式建制的二级单位和在册职工。
四、工作日程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12月11日,学校部署年度考核工作;各二级单位到人事处领取考核结果登记表,核对应参加考核的人数;
(二)12月20日前,各单位完成对职工个人的考核工作;
(三)12月20日前各单位向人事处报送下列材料:
1.2006年度单位工作总结及岗位津贴分配方案;
2.岗位津贴分配数据库;
3.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
4.职工年度考核表(各二级、直属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的年度考核表报校党委组织部);
5.考核结果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考核期内未受聘或受聘后离开学校的在册人员详细情况说明。
职工个人考核的材料由各二级单位建档保管。
(四)12月23日至24日,学校分4个单元对各二级单位进行考核。
五、其他
(一)对于本年度内出现重大政治事故、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取消对单位负责人的评优资格;对发生其他责任事故学校已公开处理或已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取消其相关项目的评优资格。
(二)若在学校正式公布考核结果之前,被推荐为优秀的单位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的,仍可视情节取消其当年优秀资格。
附件:1.2006年度教学单位考核观测要点
2.2006年度机关教辅单位考核观测要点
3.2006年度校办产业单位考核观测要点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