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的通知
各院部、机关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06】5号)的文件精神,中组部及教育部十月底将对我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验收。按照中组部文件规定的审核验收标准,部分具有三个月以上培训经历和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在职教职工档案中缺少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请务必于2006年10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人事处人事档案室(学校办公楼四层)。此项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望给予高度重视,谢谢合作。
联系电话:8392514 联系人:王 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
1、1997年以来参加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的培训材料。我校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的山东省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不必再交材料,已归入本人档案。
2、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奖励材料。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国家科技奖等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嘉奖等奖励材料;授予单位如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教育部等。
以上培训或奖励如没有相关材料,可以证书复印件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