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人厅函【2006】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范围:参照教人厅[2006]12号文件
二、名额和具体要求
今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人选为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以不受名额限制),各学院(部)可根据选拔条件,向学校推荐人选1-2名并排好序。
各学院(部)应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与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选拔推荐人选时,注意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要继续将选拔工作作为激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制定长远的选拔培养计划,加强和完善培养措施,推进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三、选拔办法和程序
为了确保候选人的质量,按下列程序推荐:
(1)各学院按照教人厅[2006]12号文件要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认真考核,择优推荐。
(2)人事处初审材料后提交学校专家组评议,评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
(3)学校研究确定的候选人经校内公示后上报教育部。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经二级单位审定后的个人介绍性文字材料(含:基本情况、获奖成果、著作、论文等)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享受政府特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获奖证书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 此表待学校审核确定人选后再填写
2.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务必于5月31日下午5:30前,将上述材料报师资办公室。
五、其它说明
(1)各学院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拟申请“特贴”的人员应到任教学科所在学院参加选拔;
(3)本次“特贴”选拔工作时间较短,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人厅[2006]12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选拔,并按本通知要求按时上报材料;
(4)选拔相关文件及表格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06】12号)
人 事 处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人厅函[2006]12号
按照人事部《关于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37号)要求,切实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范围
严格按照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拔推荐,推荐人选必须从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并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要重点选拔在科研、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
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以及在本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要从严掌握选拔条件,防止论资排辈、“轮流坐庄”、平均主义,确保推荐人选的高水平、高素质。
二、选拔推荐办法
(一)你校(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推荐人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选拔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要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与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选拔推荐人选时,注意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要继续将选拔工作作为激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制定长远的选拔培养计划,加强和完善培养措施,推进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二)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根据人事部下达给我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控制指标数,并结合你校(单位)近几年选拔工作的实际情况,你校(单位)推荐人选控制在___2__人以内(“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以不受名额限制)。你校(单位)应严格选拔标准,确保选拔质量。推荐人选不得超过控制指标数,并要排出顺序。
(三)凡经学校(单位)审定的推荐人选,在上报我部前,必须在全校(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公示的办法由你校(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按人事部要求,我部人事司将组织同行专家对你校(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并将通过专家评议的人选报人事部。推荐人选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网址为www.moe.edu.cn)。
三、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公示情况、推荐人选排序情况等,盖学校(单位)公章;
2.根据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3.0(APPMS3)打印《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学校(单位)公章;
3.人选数据库软盘一张(使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3.0版,相关软件和说明文档可在http://www.zhichen.com.cn/rjxz.asp上下载,有关技术问题可咨询吉林省智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31-5797620-3),或直接将人选数据库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angxu@moe.edu.cn。
(二)报送材料时请注明: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
(三)请务必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与数据库软盘报送我部人事司教师与专家工作处,邮政编码:100816。
联系人: 张旭、唐筠
电 话:(010)66097675 66096523
教育部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根据教人厅函【2006】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范围:参照教人厅[2006]12号文件
二、名额和具体要求
今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人选为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以不受名额限制),各学院(部)可根据选拔条件,向学校推荐人选1-2名并排好序。
各学院(部)应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与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选拔推荐人选时,注意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要继续将选拔工作作为激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制定长远的选拔培养计划,加强和完善培养措施,推进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三、选拔办法和程序
为了确保候选人的质量,按下列程序推荐:
(1)各学院按照教人厅[2006]12号文件要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认真考核,择优推荐。
(2)人事处初审材料后提交学校专家组评议,评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
(3)学校研究确定的候选人经校内公示后上报教育部。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经二级单位审定后的个人介绍性文字材料(含:基本情况、获奖成果、著作、论文等)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享受政府特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获奖证书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 此表待学校审核确定人选后再填写
2.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务必于5月31日下午5:30前,将上述材料报师资办公室。
五、其它说明
(1)各学院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拟申请“特贴”的人员应到任教学科所在学院参加选拔;
(3)本次“特贴”选拔工作时间较短,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人厅[2006]12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选拔,并按本通知要求按时上报材料;
(4)选拔相关文件及表格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06】12号)
人 事 处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人厅函[2006]12号
按照人事部《关于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37号)要求,切实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范围
严格按照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拔推荐,推荐人选必须从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并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要重点选拔在科研、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
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以及在本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要从严掌握选拔条件,防止论资排辈、“轮流坐庄”、平均主义,确保推荐人选的高水平、高素质。
二、选拔推荐办法
(一)你校(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推荐人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选拔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要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与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选拔推荐人选时,注意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要继续将选拔工作作为激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制定长远的选拔培养计划,加强和完善培养措施,推进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二)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根据人事部下达给我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控制指标数,并结合你校(单位)近几年选拔工作的实际情况,你校(单位)推荐人选控制在___2__人以内(“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以不受名额限制)。你校(单位)应严格选拔标准,确保选拔质量。推荐人选不得超过控制指标数,并要排出顺序。
(三)凡经学校(单位)审定的推荐人选,在上报我部前,必须在全校(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公示的办法由你校(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按人事部要求,我部人事司将组织同行专家对你校(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并将通过专家评议的人选报人事部。推荐人选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网址为www.moe.edu.cn)。
三、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公示情况、推荐人选排序情况等,盖学校(单位)公章;
2.根据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3.0(APPMS3)打印《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学校(单位)公章;
3.人选数据库软盘一张(使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3.0版,相关软件和说明文档可在http://www.zhichen.com.cn/rjxz.asp上下载,有关技术问题可咨询吉林省智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31-5797620-3),或直接将人选数据库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angxu@moe.edu.cn。
(二)报送材料时请注明: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
(三)请务必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与数据库软盘报送我部人事司教师与专家工作处,邮政编码:100816。
联系人: 张旭、唐筠
电 话:(010)66097675 66096523
教育部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