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者:阳光羽发布时间:2006-05-17浏览次数:29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6年度全校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由所在单位填写考核意见,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见习时间截止到2006年7月1日。
  1.博士研究生毕业,没有中级职务的可确定相应的中级职务,填写《博士研究生毕业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考核合格,可确定相应的中级职务,填写《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可确定相应的助级职务,填写《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
  各单位领导审核完后,由单位负责人将《呈报表》统一送到人事处职称改革办公室,时间截止到2006年5月31日
  
  注:企业编制人员填写《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填写完毕后由各单位负责人交到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人才交流中心联系人:王俊田
  电话:8392520
 
需提交的材料:
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不允许改变表格大小,一式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职称改革办公室
                        2006年5月17日
 
                                            填表说明
1.表格需要正反面打印,不允许改变表格的大小。
2.时间填写格式:例如出生年月:1979.7
3.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教师、教学管理等等。
4.见习时间是指:本科毕业到定初级职称的时间;硕士毕业到定中级职称的时间。
5.学制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例如学制4年。
6.学历是指:本科、研究生;学位是指:学士、硕士、博士。
7.确定专业技术职务:
高校教师:讲师、助教
自然科学研究: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工程技术: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实验技术:实验师、助理实验师
会经统审: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  助理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
出版:编辑、助理编辑
图书资料:馆员、助理馆员
高教管理研究: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档案:馆员、助理馆员
卫生技术:主治医师、医师;主管护师、护师
          主管药师、药师;主管技师、技师
中学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
小学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
幼儿教师:幼儿高级教师、幼儿一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