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通知

发布者:阳光羽发布时间:2005-01-06浏览次数:28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6月25日,开考英语(PETS-5)、法语(TNF)和德语(NTD),英语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法语(TNF)和德语(NTD)的口试从笔试的次日开始;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12月17日,开考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 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4月18日至22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10月10日至14日,考点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前报名。考生可以函报,但必须提前与考点联系。
   (二)报名办法: 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办法。集体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报名时, 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函报考生,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考试地点
   英语(PETS-5)可在全国各考点报名考试,考点分别是:
   大连外国语学院 (电话:0411-2592944)
   北京语言大学 (电话:010-82303550)
   北京外国语大学 (电话:010-88817840)
   西安外国语学院 (电话:029-85309384)
   上海外国语大学 (电话:021-65422002)
   武汉大学 (电话:027-87652843)
   四川大学 (电话:028-85407413)
   四川外国语学院(重庆市) (电话:023-653854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电话:020-36207153)
   黑龙江大学 (电话:0451-86608579)
   吉林大学 (电话:0431-5651004)
   内蒙古工业大学 (电话:0471-6575827)
   山西大学 (电话:0351-7011732)
   天津外国语学院 (电话:022-23248639)
   新疆大学 (电话:0991-8582938)
   兰州大学 (电话:0931-8912115)
   郑州大学 (电话:0371-3887542)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洛阳市)(电话:0379-4543713)
   湖南大学 (电话:0731-8823272)
   山东师范大学 (电话:0531-6180084)
   中国海洋大学(青岛) (电话:0532-5901710)
   南京大学 (电话:025-83593330)
   江西师范大学 (电话:0971-850625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市)(电话:0551-3601917)
   福州大学 (电话:0591-7893124)
   浙江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电话:0571-88008096)
   贵州师范大学 (电话:0851-6702143)
   云南师范大学 (电话:0871-5516074)
   广西大学 (电话:0771-3237226)
   河北师范大学 (电话:0311-6045342)
   宁夏大学 (电话:0951-2061269)
   厦门大学 (电话:0592-2185305)
   海南省考试局 (电话:0898-65851886)
   辽宁省留学服务中心 (电话:024-86909660)
   青海省小岛文化教育发展基地(电话:0971-6300194)。
   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在大连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吉林大学、新疆大学报名考试,接受全国各地考生函报。
   法语(TNF)在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三个考点进行,接受全国各地考生函报。
   德语(NTD) 在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四个考点进行,接受全国各地考生函报。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一)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并将成绩通知各考点。
   (二)成绩报告单一般在考试后6 - 8周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三)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 如作为其他用途的参考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请尽快将本文转发至有关单位, 通知拟申请公派留学的人员按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