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东营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4〕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四个科目,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5年5月28日至29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月28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5月29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计算器)
下午 2: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报名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执行(附件1)。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立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时间截止到2005年1月20日。全市共设市直、三县两区、油田七个报名点,县、区、油田报名点设在县、区科干办、油田职改办,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各部门(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按属地原则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经所在单位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一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并填写《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
四、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32. 土地登记代理人 | 4. 考4科 | 01.土地登记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2.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3.地籍调查 | |||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
2. 考2科 | 01.土地登记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
4.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科62元。
六、4个科目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2005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地点。
八、各单位接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按市里的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05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