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选派通知

发布者:刘晓怡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662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合作交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拟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1 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三、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请于1110-1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

(二)材料报送

1.《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

2. 个人承诺书(附件4);

3. 申请人请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2)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准备电子版和纸质版。

各单位请于1117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人员纸质材料报送办公楼1204房间,申请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

四、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1231日。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1114

附件1: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选派简章.pdf



附件2: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学者).pdf



附件3: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4:公派访学申请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