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0〕9)的文件精神,现将报送2021-2022学年继续教育培养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教学科研岗位上的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可以选择定向、非定向的培养方式;其他岗位教职工原则上以定向方式。
2.国(境)外培养单位排名参照2022年QS最新排名。攻读硕士学位原则上不允许报考国(境)外高校。
3.申请人可以同时填报3个志愿,志愿提交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石大东发〔2020〕9号文件规定,在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编制培养计划,确定本单位培养人选并进行排序;同时对于本单位跨专业报考及报考国(境)外高校的申请要严格把关。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9日前将《2021-2022学年学历(学位)培养计划汇总表》(A3纸打印)及《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报送办公楼1204房间;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86983380
人事处
2021年11月5日
附件3: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