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继续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怡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879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09)的文件精神,现将报送2021-2022学年继续教育培养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教学科研岗位上的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可以选择定向、非定向的培养方式;其他岗位教职工原则上以定向方式。

2.国(境)外培养单位排名参照2022QS最新排名。攻读硕士学位原则上不允许报考国(境)外高校。

3.申请人可以同时填报3个志愿,志愿提交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石大东发〔20209号文件规定,在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编制培养计划,确定本单位培养人选并进行排序同时对于本单位跨专业报考及报考国(境)外高校的申请要严格把关。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20211119日前将《2021-2022学年学历(学位)培养计划汇总表》(A3纸打印)及《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报送办公楼1204房间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86983380



人事处

2021115




    附件1:专任教师报考研究生审批表.doc


    附件2:非专任教师报考研究生审批表.doc


    附件3: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9).PDF


    附件4: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