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直属高校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自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21〕43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学校津贴补贴发放,整改落实中央巡视问题,学校决定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同时结合自查工作,开展国家工资制度及收入分配纪律的专项宣传教育,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违规领取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
(一)自查范围:2021年1月1日以后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情况。
(二)自查重点:超标准、超范围领取津贴补贴、加班补贴,违规发放过节费和购物卡,违规发放各类评审费和劳务费,违规发放职工福利费,特别是领导干部校内职务取酬情况等。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以及国家、学校有关的有关收入分配制度文件,逐个梳理本单位2021年1月以来发放或领取的除工资以外的津贴补贴和福利。自查中发现问题的,要积极主动彻底整改,停发并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福利;对于领导干部职务内取酬情况从严从紧,即知即改。
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11月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并列出自查自纠明细,形成违规发放领取津贴补贴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lzq@upc.edu.cn。
二、开展工资制度及收入分配纪律专项宣传教育
结合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集中开展国家工资制度及收入分配纪律专项宣传教育,确保通过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广大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学习内容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和专项宣传教育,如实上报相关情况。精心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教育形式,向领导干部、广大教职工宣传国家的工资制度及收入分配纪律。
联系人:娄志琪
联系电话: 86981800
人事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