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1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9年聘期期满的事业编制人员,学校人事代理人员。
二、聘用类型
根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岗位聘用高聘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本次不组织高聘。
本次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分为续聘、低聘和转聘。双肩挑人员、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续聘原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低聘一级岗位;转聘工作根据个人申请和工作需要,由学校统筹实施。
本次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统一由学校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办法确定其工作岗位。
三、工作安排
岗位聘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5月14日至19日,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确定拟聘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示聘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聘用结果(见附件1)。
5月20日至25日,学校审核各单位的聘用结果,公示聘用结果。
5月26日至30日,签订聘用合同(事业编制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2)或岗位工作协议(学校人事代理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3),发文公布聘用结果。
四、申诉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公示期内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所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申诉人。若仍有异议,可向岗位聘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诉。
学校公示期内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岗位聘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电话:86981806
E-mail:rsc@upc.edu.cn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