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继庆发布时间:2020-03-30浏览次数:1191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20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推荐人选必须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特别是在本科教学中业绩突出,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推荐人选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在其他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推荐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以下两类人员可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取得重大突破的;积极投身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推荐指标

我校可向教育部推荐2人,各单位向学校限推荐1人。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名额。

三、二级单位推荐程序

1.申报人选按要求如实填写《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党委严格核查申报人选的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对申报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

3.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确定单位推荐人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2020417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房间),电子材料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1.推荐报告1份,详细说明人选产生过程及审核把关情况等内容,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各栏目内容填写完整,候选人本人、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推荐人选审核把关意见表1份(附件2),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五、工作要求

1.申报人选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者,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3.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摆在首要位置,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切实将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推荐出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附件1: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2:推荐人选审查把关意见表.docx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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