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华学者
岗位类型 | 生活待遇 | 科研启动及学科 建设经费 | 工作条件 |
领军岗 | 1.享受光华学者津贴,另享受科研绩效奖励及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上不封顶)。 2.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同时提供一套人才周转住房。 3.解决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配偶学历结构达到学校相应岗位要求的,原则上可安排工作。 | 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经费。 | 1.协助组建学术团队。 2.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单列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
特聘岗 | 1.享受光华学者津贴,另享受科研绩效奖励及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上不封顶)。 2.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同时提供一套人才周转住房。 3.解决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 | 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经费。 | 1.协助组建或加入学术团队。 2.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单列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
拔尖岗 | 1.享受光华学者津贴,另享受科研绩效奖励及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上不封顶)。 2.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3.解决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 | 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经费。 | 1.协助加入学术团队。 2.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优先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
二、准聘制教师岗位
岗位类型 | 岗位待遇 |
特任教授 | 1.认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2.按照教授四级岗位的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副教授岗位的标准发放其他工资项目。 3.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 4.纳入学校长聘教师系列管理的,提供一定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
特任副教授 | 1.认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2.学校按照副教授三级岗位的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讲师岗位的标准发放其他工资项目。 3.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 4.聘期内被聘为副教授的,提供一定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
讲师 | 1.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 2.聘期内被聘为副教授的,提供一定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
三、博士后
岗位类型 | 岗位待遇 |
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 1.实行“基础薪酬+奖励绩效”待遇兑现模式,均由学校承担。 2.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 |
一般资助类博士后 | 1.实行“基础薪酬+奖励绩效”待遇兑现模式,均由学校承担。 2.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 |
项目资助博士后 | 1.实行“基础薪酬+奖励绩效”待遇兑现模式,其中基础薪酬由合作导师承担,奖励绩效由学校承担。 2.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 |
四、其他待遇
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学校还积极推荐(协助申请)泰山学者工程等山东省、青岛市、青岛西海岸新区各类人才项目(优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