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岗位薪酬待遇

发布者:张继庆发布时间:2020-03-05浏览次数:70900

一、光华学者

岗位类型

生活待遇

科研启动及学科

建设经费

工作条件

领军岗

1.享受光华学者津贴,其中A档每年50万元、B档每年30万元(聘用在B档且聘期内取得的业绩达到A档聘用条件的,按照A档标准补齐另享受科研绩效奖励及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上不封顶)。

2.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A档不低于300万元、B档不低于260万元;同时提供一套人才周转住房。

3.解决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配偶学历结构达到学校相应岗位要求的,原则上可安排工作。

理工科A档不低于500万元、B档不低于300万元,人文社科A档不低于200万元、B档不低于100万元。

1.协助组建学术团队。

2.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单列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特聘岗

1.享受光华学者津贴,其中A档每年30万元、B档每年20万元(聘用在B档且聘期内取得的业绩达到A档聘用条件的,按照A档标准补齐);另享受科研绩效奖励及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上不封顶)。

2.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A档不低于200万元、B档不低于160万元;同时提供一套人才周转住房。

3.解决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

理工科A档不低于200万元、B档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社科A档不低于50万元、B档不低于30万元。

1.协助组建或加入学术团队。

2.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单列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拔尖岗

1.享受光华学者津贴每年15万元,另享受科研绩效奖励及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上不封顶)。

2.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不低于50万元。

3.解决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

理工科不超过50万元,人文社科不超过30万元。

1.协助加入学术团队。

2.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优先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及薪酬待遇均为税前金额,实际税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二、准聘制教师岗位

岗位类型

岗位待遇

特任教授

1.认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2.按照教授四级岗位的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副教授岗位的标准发放其他工资项目。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其中理工科25-30万元、人文社科15-20万元。

4.聘期内被聘为教授的,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30万元。其他纳入学校长聘教师系列管理的,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15万元。

特任副教授

1.认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2.学校按照副教授三级岗位的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讲师岗位的标准发放其他工资项目。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其中理工科10-18万元、人文社科5-13万元。

4.聘期内被聘为副教授的,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15万元。

讲师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其中理工科3-15万元、人文社科3-10万元。

2.聘期内被聘为副教授的,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15万元。

 三、博士后

岗位类型

岗位待遇

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1.基础薪酬:学校提供,不低于18万元/年。

2.奖励绩效:以第一负责人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教育部)社科基金等项目的博士后,享受相应奖励绩效。奖励绩效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自基金获批当年1月起开始核算(当年1月之后进站的,从进站当月开始核算),发放至出站当月,发放时间最多不超过24个月。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一般资助类博士后

1.基础薪酬:学校提供,不低于12万元/年。

2.奖励绩效:以第一负责人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博士后,享受相应奖励绩效。奖励绩效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自基金获批当年1月起开始核算(当年1月之后进站的,从进站当月开始核算),发放至出站当月,发放时间最多不超过24个月。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项目资助博士后

1.基础薪酬:合作导师承担,不低于12万元/年。

2.奖励绩效:以第一负责人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博士后,享受相应奖励绩效。奖励绩效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自基金获批当年1月起开始核算(当年1月之后进站的,从进站当月开始核算),发放至出站当月,发放时间最多不超过24个月。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四、其他待遇

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学校还积极推荐(协助申请)泰山学者工程等山东省、青岛市、青岛西海岸新区各类人才项目(优厚待遇)。

1泰山学者工程。分为攀登计划专家、特聘专家、青年专家3个层次,其中攀登计划专家山东省每期资助经费为人才津贴200万元和科研补助经费200万元,特聘专家每期资助经费为人才津贴175万元和科研补助经费25万元,青年专家每期资助经费为人才津贴37.5万元和科研补助经费37.5万元。

2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青岛市给予创业创新研发补助100万元和安家补贴30万元。

3青岛西海岸新区梧桐树聚才计划。具体待遇请点击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实施梧桐树聚才计划的若干政策》。

4符合条件的出站博士后,青岛市给予不低于25万元安家补贴,青岛西海岸新区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青岛市给予15万元一次性安家费,青岛西海岸新区按照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

五、博士后可申报的项目

1.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每人两年56万元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8万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每人两年36万元博士后日常经费;C档:每人两年24万元博士后日常经费。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

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特别资助: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面上资助: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12万元。

3.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和43.92万元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和42万元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期2年;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国家资助标准为每人2万元。

4. 山东省博士后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两年资助40万元,人文社科领域两年资助30万元;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一等资助10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三等资助3万元。

5. 青岛市博士后项目资助。资助标准为5万元或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