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聘制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发布者:张继庆发布时间:2021-02-08浏览次数:73378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爱国奉献精神;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高尚道德情操、良好师德师风和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身心健康。

岗位类型

招聘条件

特任教授

1.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业绩,原则上应达到所在学科门类科研为主型教授职称评审的成果要求;代表性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11日及以后出生)。

特任副教授

1.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业绩,原则上应达到所在学科门类科研为主型副教授职称评审的成果要求;代表性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199111日及以后出生)。

讲师

1.本科、硕士和博士均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近3年获得经学校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2项。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9211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