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青岛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继庆发布时间:2019-10-30浏览次数:29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申报购房安家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函〔201938号)要求,现将我校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从青岛市行政区域外,全职来我校工作,在青岛落户或办理《山东省居住证》,与学校签订五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来我校工作之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享誉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知名人士等。

3.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或相应层次人员;一级演职人员或在国内外享有较好声誉的文化艺术名人;培养出在奥运会或世锦赛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的国家级教练员;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

二、购房安家补贴标准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分别给予1005030万元补贴。

购房安家补贴一次性发放,每个家庭只享受一次;夫妻双方同属引进优秀人才的,按一方全额、一方半额标准发放。

三、申报材料

1. 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份。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2. 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的五年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3. 人才认定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户口簿或《山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青岛市高层次优秀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承诺书》(附件3)。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于115日(周二)前将以上材料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附件1: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3:青岛市高层次优秀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承诺书.docx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