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怡发布时间:2019-09-12浏览次数:914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的重要指示,加快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在国家人社部的大力支持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举办中国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和条件

(一)参赛对象

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包含一名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拥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初创项目,具备一定的项目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符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具体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项目具备实用性与实效性,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二、大赛活动安排

2019920日前接受参赛报名,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参赛人选的资格条件、参赛资料的真实性、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201910月份之前,组织专家对报名参赛人员和项目进行评审,每组评选20个项目进入决赛,并对外发布入围决赛的项目名单。

拟定于20191024日至26日(其中24日报到,25日为决赛及论坛时间,26日参观返程)在青岛市城阳区举行决赛,现场确定比赛最终结果。

三、大赛奖项设置

大赛决赛将根据参赛组别,分别评选出金奖2个、银奖4个以及铜奖8个,奖金分别为10万元、5万元、3万元。在享受现金奖励的同时,获奖项目享受优先入驻青岛国际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的优惠条件,根据获奖项目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办公用房及工业厂房,三年内免收租金,并享受园区相关配套优惠政策。

对科技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的获奖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的创业资助;对于获奖项目,经评审认定后,可优先享受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的投资,同时,根据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及获奖项目发展情况,政府可按照1:1比例跟投,上不封顶。

大赛对积极组织博士后人员参赛并获得较好成绩的设站(基地)单位,设立10个“中国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优秀组织奖”,并在大赛决赛结束后统一发放牌匾。

四、报名参赛方式

920日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参赛项目采用网上(http://www.qdbsh.com)报名的方式,并按照要求填写参赛报名表、创业计划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创业计划书须涵盖以下方面的内容:创业项目名称、计划摘要、企业介绍(团队介绍)、行业分析、产品介绍、人员及组织结构、市场预测、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与风险管理等。

各设站单位至少申报一项,请汇总后填写《中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参赛情况报名表》,并在92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

对于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情况等。

五、有关要求

请各设站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发动,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博士后人员的参赛积极性,激发博士后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推荐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参赛,并为参赛博士后提供必要的指导

对积极组织博士后人员参赛的设站(基地)单位,在申报国家、省、市科研项目或资助时,省、市会适当增加单位的申报比例或申报数量。

对积极报名参赛并进入决赛的博士后人员,在申报国家、省、市科研项目或资助时,省、市会优先推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912



附件:中国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参赛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