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青岛市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怡发布时间:2018-07-27浏览次数:5779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634号)有关要求,将于近期组织申报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补贴)项目

(一)站(基地)科研资助

(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

(三)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四)博士后安家补贴

二、申领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站(基地)科研资助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博士后进站,并于当年开题的,可申领5万元科研资助;每个博士后站每年只能申领一次。申领所需材料如下:

1)博士后进站介绍信;

2)开题报告。

(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

在站博士后(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可申领201710月至20186的生活及住房补贴(按月计算,每月每人5000元),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已申请过的月份不可重复申请,自进站之月起最多申领24个月。

申领所需材料如下: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三)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201791日—2018630进站的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博士后人员,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申领材料如下:

1)博士后人员进站介绍信;

2)开题报告。

(四)博士后安家补贴

2012115日以后、201711日之前出站并留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户籍落户在青岛的博士后,实际留青工作满六个月后,可申领安家补贴。分两年发放,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4万元。

201711日之后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给予其2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两年给付,每次支付50%博士后留青工作满1年后,申请第一年安家补贴。

申领材料如下:

1)与工作单位订立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

2)社会保险对账单(打印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即20177月至20186月);

3)博士后工作期满审批表;

4)户口簿等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安排

博士后资助(补贴)申报时限为2018727日—2018831日,相关博士后、流动站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博士后(站)基地管理”,按照《青岛博士后奖励资助申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附件1)操作说明进行申报,申领渠道分别如下:

(一)站(基地)科研资助

由当年已招收博士后并已经开题的流动站自行登录系统申报。

(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

请各相关博士后按照操作说明,自行网上申报并上传进站审核表。

(三)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1.申报人选范围

201791日—2018630进站并在申报前已经完成开题的博士后。

2.申报名额

根据上级部门下发指标,我校共有 7个申报名额

3.推荐工作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填写《青岛市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2),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对本单位推荐的研究项目进行认真审查,按照要求排序推荐上报至学校。各单位按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数(不包括在职)的1/2择优排序推荐,不足2人的,推荐1人。各单位在820日之前将申请表(附件2)、开题报告及《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评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

4.申报工作

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博士后,由人事处统一开放权限之后,自主网上进行申报并上传进站介绍信及开题报告。青岛市博士后工作处审核材料后,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的资助项目。

四)博士后安家补贴

符合条件的教师请填写青岛市博士后留青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见附件4)及青岛博士后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5),并于2018年8月20日之前由单位统一汇总后发送到liuxiaoyi@upc.edu.cn,(保险缴纳证明由人事处统一去东营开具;由于正值暑假期间,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报送,以免影响正常工作安排),经确认符合申报条件者,由人事处统一开通个人权限后登录申领网站提交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

提醒:所有附件材料的报送时间都为820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中的“开题报告”是指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组织博士后人员参加开题答辩会后形成的正式报告,报告中包括专家(至少3名)评审通过且可以开始课题研究的意见、博士后人员所在博士后站同意意见。

(二)各博士后站、博士后要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提报材料,如出现不符合要求情况,一律不予发放资助。

(三)博士后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博士后站各设站(基地)单位用户名和密码会单独下发给各个流动站,请在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如有权限未开通者,请填写《青岛博士后补贴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统计表》(附件6),由单位汇总后于8月20之前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审核无误后,统一开通。 

五、补充:博士后留青工作配偶生活补贴

1、申领条件及材料

2012115日以后进站20161231日之前正常出站并留青工作的博士后,配偶不随同来青(指户籍在青岛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可申领两地分居生活补贴(按月计算,每月500元),自博士后出站之日起两年内, 按博士后实际留青工作时间计算,最多申领24个月。申领所需材料如下:

1)青岛市博士后留青工作配偶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关说明及要求 

    各位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认真填写青岛市博士后留青工作配偶生活补贴汇总表(附件7)与博士后留青工作配偶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8),确保信息准确。请各单位于830日上午12:00之前将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1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726

附件1 青岛博士后奖励资助申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doc

附件2 青岛市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 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评审表.xlsx

附件4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xls

附件5 青岛博士后安家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6 青岛博士后补贴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7:博士后留青工作配偶生活补贴汇总表.docx

附件8:青岛市博士后留青工作配偶生活补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