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十三五”新增教师规划的通知

发布者:甘真玮发布时间:2016-10-12浏览次数:1264

各教学院(部):

为做好“十三五”期间的人才引进和教师招聘工作,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招聘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东发〔2016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研究制定“十三五”期间各单位的新增教师规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院(部)根据核定的编制数、现有师资队伍状况和近5年招聘情况(详见《教学院(部)编制、现状和近五年招聘统计表》(附件1)),结合“十三五”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合理确定本单位“十三五”新增教师总量。

2.学校鼓励各教学院(部)新增教师以优秀青年人才为主,优秀青年人才占新增教师总数须不低于一定比例,其中地学院、石工学院、化工学院不低于60%,机电学院、信控学院、储建学院、计通学院、经管学院、理学院不低于50%,其他单位不做要求。

3.各教学院(部)分学科、专业制定本单位“十三五”期间的新增教师规划,优先保证重点发展学科和重点岗位需要。各教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新增教师规划的制定工作,规划应由教授委员会审议,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4.各教学院(部)填写《教学科研岗位“十三五”新增教师规划申报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18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eacher@upc.edu.cn

联系人:甘真玮,联系电话:0532-86981806



人事处

20161012


附件:

1.附件1:教学院(部)编制、现状和近五年招聘统计表.xls

2.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科研岗位“十三五”新增教师规划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