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区第二批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者:相欣余发布时间:2016-09-28浏览次数:1307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切实解决人才来区后临时周转住房问题,新区建设了一批面向高层次人才配租的“智岛公寓”。根据有关规定,为做好配租前期准备工作,需要对人才住房实际需求进行摸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关于打造“国际海洋人才港”的实施意见(试行)》(青西新发〔20143号)第三条规定,经评价认定的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优先入住人才公寓,3年内免租金,紧缺人才按市场价优惠70%租住。

(二)《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的通知》(青黄组总字〔201451号)中的《智岛公寓配租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二、摸底对象

我校新区经评价认定的第二批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名单见附件2)。

三、房源情况

位于黄岛区渭河路以南、昆仑山路以东辛安公共租赁住房片区内1-2号楼,共2个楼座,按拎包入住标准装修,均为套一户型。1号楼面向紧缺人才配租,2号楼面向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配租。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高层次人才结合实际,认真如实填写调查表(见附件12016929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由单位统一发到邮箱xiangxy@upc.edu.cn,纸质版报送到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过期不报,视为无住房需求。

2、调查表填写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区人社、国土等部门将对人员有关信息进行比对核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舞弊骗租的,将一律取消申请人资格,五年内不得配租人才公寓。同时,结合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将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3、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摸清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有关单位组织开展配租工作(具体配租时间另行通知)。配租前期,若有意实地参观者,可与黄岛区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86893450)。

黄岛区委组织部:

联系人:丁鹏京联系电话:58652705

黄岛区人社局:

联系人:于晓珊联系电话:85161353

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系人:朱永华(配租)联系电话:86893450

  联系人:崔霞(运营)联系电话:86948181

 

        人事处

        2016928

附件1:人才住房需求信息调查表.docx

附件2:新区第二批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