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性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石大东发〔2009〕6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入选者进行中期考核和期末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4年度拔尖工程和骨干工程入选者参加中期考核;
2.2012年度拔尖工程和骨干工程入选者参加期末考核;
3.已完成工作目标的2014年度拔尖工程和骨干工程入选者可申请参加期末考核。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按要求准备相应考核材料,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审,提出单位评议结果,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组织专家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审,提出专家评议结果;
4.学校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5.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3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考核期限
1.2014年度拔尖工程和骨干工程入选者中期考核期限为2015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2.期末考核期限为工作目标书规定的管理期。
五、考核材料
(一)填写要求
考核材料应填写考核期限内取得的工作业绩,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和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论文只列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研究项目和专利只列本人为第一负责人获批的。攀登计划和拔尖工程入选者的获奖成果和研究项目主要填写省部级及以上。
(二)考核材料主要有:
1.《“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入选者考核表》。
2.《“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考核汇总表》。
3.《“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表》。
4. 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所列的每一项业绩必须提供佐证材料),按以下顺序(配以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
(1)科技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报告。
(2)科技成果所发表的论文、著作所在刊物及著作的封面和目录,以及论文的首页,注明出作者、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等,属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用“*”标识,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要注明收录情况,并提供以本人姓名进行检索的报告或其它相关证明。
(3)主持完成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协议书或结题报告。
(4)获批的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
(5)能反映本人突出业绩的图文照片或报道,并配以注释说明。
六、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7月1日前考核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iangxy@upc.edu.cn,联系电话:86983027。
附件:
人事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