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2015年度学校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本年度考核工作的原则、方式及内容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发〔2012〕8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学校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东发〔2012〕117号)执行。另外,各二级单位在考核工作会的述职中须汇报基层党委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的内容。
二、考核期及考核范围
1. 考核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 考核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正式建制的二级单位和在册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日程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职工考核
1. 2015年12月21日,各二级单位到人事处领取职工年度考核表,核对应参加考核的人员。
2. 2015年12月30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对职工个人的考核工作并报送下列材料:
(1)职工年度考核表。
(2)考核结果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考核期内未受聘或受聘后离开工作岗位的在册人员详细情况说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考核
1. 2016年1月8日前,相关单位完成对教学院(部)的单项评价和对经营性单位的经济效益考核,并将结果报人事处。
2. 2016年1月12日-13日分四个单元对各二级单位进行考核,地点设在逸夫报告厅。
四、相关说明
各二级单位确定一名考核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考核结果的填报。通过数字石大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完成(http://i.upc.edu.cn,帐号:身份证号码,X须大写;初始密码:身份证号除X之外的后6位数字)。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