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省级人事考试命题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相欣余发布时间:2015-12-18浏览次数:104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推荐省级人事考试命题专家的通知》(鲁人社函〔201590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我校推荐省级人事考试命题专家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事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统计学、逻辑学、心理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对人事考试命题工作有一定研究或有浓厚兴趣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严守秘密,工作认真、严谨,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奉献精神。

(二)熟悉命题工作,精通相关专业知识,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热爱并能够积极参与人事考试相关理论研究和命题工作。

(三)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对命题工作经验丰富者可优先推荐。

(四)具备人事考试命题工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推荐选聘程序

本次省级命题专家的选聘工作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拔聘用。本着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填写《山东省省级人事考试命题专家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查后推荐,推荐名额不限。各单位将申报表汇总后,于20151231日前发送至邮箱xiangxy@upc.edu.cn。山东省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命题业务能力考察,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对聘用人员将进行专门登记,发放山东省省级人事考试命题专家聘书,纳入省级人事考试命题专家信息库管理。

四、专家管理

命题专家一经聘用,须填写《山东省省级人事考试命题专家保密承诺书》,聘期3年。聘用期间,须遵守山东省省级人事考试命题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其身份不得向社会公开。命题专家不得举办和参与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讲座或发行出版物等,否则将取消其升级命题专家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命题专家在聘用期间,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试题命制任务,参与命审题及相关工作的研究。对于命题专家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任务,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规定标准支付相应费用。

对聘用期间命题质量好,参与人事考试研究和命题工作积极性高,对全省人事考试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命题专家,将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人事考试命题工作是考试科学化的集中体现,是考试设计能否成功的关键。本次组织推荐选拔省级人事考试命题专家工作范围广、要求高,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好推荐工作,共同做好命题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

联系人:相欣余

联系电话:86983027

 

                                         人事处

                                       20151218

 

附件:山东省省级人事考试命题专家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