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者:许荣霞发布时间:2013-08-09浏览次数:32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推动山东省博士后事业发展,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370号),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
  (一)2012年1月1日—2013年7月31日期间办结进站手续(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为准),在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的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点,所研究课题(项目)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且为本人承担;
  (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强合作,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以国家计划统招博士毕业生和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已获得过省博士后创新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二、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每项资助8万元,二等每项资助5万元,三等每项资助2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博士后创新资金,须由博士后研究人员向所在流动站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通过科研工作站申报。
  (二)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请资助项目(课题)进行评审,排序汇总后报学校人事处,并填写《山东省2013年度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按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期间进站人数3:1的比例推荐。 
  四、申报材料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原件,一式5份,用A4纸双面印制、订书钉左侧装订)和《山东省2013年度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及以上材料电子版;
  (二)《佐证材料》复印件合订本(A4幅面,加封面、目录,封面注明姓名、博士后编号和设站单位,左侧装订,内容不得超过20页)。内容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以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联合培养的须附《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
  五、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13年9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许荣霞
  联系电话:86981806、18254265136
  电子邮箱:xrx@upc.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2013年8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