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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指对省内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自主创新项目研究择优支持。申报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型工业化推进等重大任务,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较好的市场应用转化前景。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科技厅组织实施,项目管理期为2年,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由省科技厅负责;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资助标准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分三个等级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资助。其中一等项目资助10万元,二等项目资助5万元,三等项目资助3万元。社会科学领域项目原则不设一等项目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潜质,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2023年度期间进站(按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已办结进站手续并通过开题答辩。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4.申报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型工业化推进等重大任务,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较好的市场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5.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及海外留学博士身份、外籍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6.入选国家及省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公派出国留学或访学项目的派出人员,尚未执行派出任务的,需主动向博士后设站单位报告执行任务安排,在确保能够按照省及博士后设站单位有关要求执行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的前提下,经博士后设站单位同意后申请;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博士后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正在执行派出工作的,不得申请。

(二)限项要求

已入选国家及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省博新计划”未获资助经费的项目除外);项目涉密的;申报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正在牵头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已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基金资助且尚未结题的(已提交结题计划的除外)。

四、工作安排

329-48日,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申请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在线填报,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同时线下提交《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在线导出)。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申请人,须对应按照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社会科学领域报送须知(见附件1)要求报送材料。

48日前,各单位汇总申报情况,按照不超过本单位2023年度进站博士后数量的50%进行推荐(按照博士后实际工作单位计算),超过1人的请排序推荐,并将《2024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PDF(加盖公章)、EXCEL版以及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无须报送纸质材料。

各单位应认真组织申报人选填报,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不夸大、不虚报,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负责对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329


附件1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社会科学领域)申报须知.docx

附件2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2024年度).doc

附件3 申请表填写须知.doc

附件4 2024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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